新华社2017年12月29日播发消息称,警方吁请各地钱宝网用户到本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配合调查取证。
2017年12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公告称,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6日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警方正在开展调查。目前,钱宝网网站已无法打开。
此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大量关注,对于钱宝网2亿的用户来说,张小雷的自首行为无疑是致命的。事发突然,不少人表示不相信这是真的,甚至化身柯南,寻找蛛丝马迹证明这条发布是假的。
最后“平安南京”不得不再次发文确认身份。即使发现官网无法正常打开,很多自称“宝粉”的用户依然不死心。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官方确认张小雷已经自首之后,钱宝网的员工还在努力地发微博推广。
钱宝网骗局,被认为是继“e租宝”后第一大非法吸储、非法集资案件,据钱宝网介绍,截至2017年8月底,钱宝网已经投资30多家公司、遍布全国10余省市,用户注册量已超过2亿。根据钱宝网官方公布的数据,其交易金额已经超过了500亿。
据《法治周末》披露,张小雷此次投案自首,其实是他“二进宫”。在张小雷创办钱宝网以前,曾因2003年泛美亚事件,以诈骗罪被判入狱。
《新京报》报道称,除控制钱宝网外,张小雷名下还控股、参股了数十家公司。按照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的信息,张小雷在72家企业担任法人代表,是54家公司的股东,其中,与钱宝网相关的企业至少有47家。此外,这54家企业中有16家注销或被吊销。
据《新京报》报道,从2012年创立到2017年创始人落网,涉嫌非法集资的钱宝网存续5年才东窗事发,得益于张小雷对主业花样繁多的包装方式。
2012年,钱宝网宣称其收取商家广告佣金,以“看广告、赚外快”的形式吸引用户注册,点击广告,从而起到宣传商家及推广产品的效果。最终实现广告商家、钱宝网、注册会员的“三赢”局面。
“‘宝粉’可以去任务大厅领取任务,任务类型有填问卷、分享等,但大部分是看广告。”2017年12月31日,投资钱宝4年的南京“宝粉”刘女士说。
刘女士介绍称,看广告做任务的前提是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根据保证金金额的不同,任务的奖励也不同。以“钱宝酬谢任务”为例,领取该任务需缴纳500元保证金,任务内容为看一条5分钟的广告,任务天数5天,收益2.25元。刘女士称,只要在5天内看完5遍广告,就算任务完成。
钱宝网此前宣传,这属于“点击广告,收取商家广告佣金”的模式。2015年,钱宝网发布了3.0版APP,植入了社交和购物功能,宣传口号也变成“一家专门做微商的平台”。钱宝网称,微商可以在平台发布“推广任务”,让“宝粉”点击广告来为自家产品做推广。
曾在钱宝网做过推广的微商表示:“钱宝网承诺开店只需要缴纳2万元的抵押金,如果未来店不做了,这2万元可以退回。做推广不需要支付‘宝粉’点击的费用,这笔钱是钱宝网出的。”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看来,钱宝网所谓的“做任务、赚佣金”更像个幌子。用户通过做任务赚钱,但实际上赚钱多少并非多劳多得,而是与投入的总资产成正比,总资产越高,做同样的任务,赚的钱也就越高。一旦收益与总资产成正比,就带有“赚取资本收益”的意味了。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钱宝网的收益组成很复杂,除任务收益外,还有签到收益、抢红包收益和推广收益等。
但这些收益是以“钱宝币”的形式体现在钱宝平台。“100钱宝币等于1块钱,我账户里还有2300多万钱宝币,其中有2000万是用20万元保证金兑换的。如今平台关闭,都提不出来了。”刘女士对《新京报》记者说。
“你看中他的收益,他看中你的本金。”家住福建的李庆(化名)称,自己算是一个“幸运儿”,提前看透了这种骗局的本质,在出事前两个月就撤了出来。
“仔细想想,有什么合法的模式可以长时间、大规模地赚取这么高的收益率呢?仅依靠商户的广告投放便足以支撑起如此高的投资回报率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迟早会。”李庆介绍,其实媒体和业内对钱宝网涉嫌集资诈骗、庞氏骗局的指责一直存在。
《新京报》援引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万东律师的话表示,钱宝网事件可以说和此前的e租宝事件如出一辙,但不同的是钱宝网通过看广告等模式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包装,再加以高收益引诱,从而调动了投资者的兴趣,令其“中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涉案数额的不同,非法集资可能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目前,南京警方还在对钱宝网案进行审理,由于该案件涉及的投资者众多,预计警方进行统计调查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而对张小雷的量刑则需要依照最后统计的结果来认定。
另据《法治周末》报道,最近,在诸多钱宝网维权群中,有投资人在发布这样的任务,要求每个投资人在微博上发表赞扬张小雷的帖子。
“我们不报警,也不配合公安调查,如果报案了,无非是像e租宝那样两年了还杳无音信,不报案的话,或许证据不足就放人了!”“报警,钱也会被国家没收的。”群里一些投资者抱有这样的想法。
2017年12月28日,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公号“江苏网警”发布《@钱宝投资人钱宝的钱还能回来吗?如果能,会回来多少?》,解释称:“追回的钱会按比例退还的,不会被国家没收的。唯一的问题是,这些钱被挥霍的还剩下多少?能追回来多少?如果追回来多,返还比例肯定就高。”
对此,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表示,投资人所认为的“充公”,是缺乏法律常识和依据的。以“e租宝”案件为例,公安机关曾开放过“e租宝案”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最终追缴回来的投资人资金将按比例返还,所以进行过信息登记的投资人,在所有程序完成之后是能够得到部分返还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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