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畅通高校化学废液回收处置渠道的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畅通高校化学废液回收处置渠道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厅每年都组织开展省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是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发生实验室爆炸事故后,为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我厅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字〔2019〕2号),并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作出部署。

6月24日至26日,我厅组成5个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15所高校集中开展了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向被检查学校书面反馈了意见。7月4日、5日,教育部专家组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青岛科技大学分别进行了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今年5月,我厅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58号)要求,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引导高校加大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的经费投入,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危险废物集中存储设施,及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转运和处理。同时,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危险废物处理标准,培育更多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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