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毕亚林、姬恒领、秦昕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批准且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回购注销完成后择机实施,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401,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3]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公司2022年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董事申毅、董事郭朝万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激励对象林霓系董事王开慧之妻。因此,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董事申毅、董事郭朝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原因:主要系本期院线渠道眼膜类套盒销量提升且售价较低所致。

护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价格管控力度减少低价品所致。

美容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美容类新品销售占比提升且售价较高所致。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2022年第四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5.46元/公斤,降幅2%,主要是多肽类、蛋白类等价格下降。

2022年第四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33元/公斤,降幅13%,主要是多元醇等价格下降。

2022年第四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5.21元/公斤,涨幅5%,主要是高级醇类原料价格上涨。

2022年第四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24元/公斤,涨幅10%,主要是上游棕榈油价格上涨,对应的表活价格上涨。

2022年第四季度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8%,主要是第四季度彩盒类外包装物价格下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10,257,438.3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444,78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401,444,780股减至401,000,000股,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以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401,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5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批准且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择机实施,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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